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态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6年在沪市主板上市,是全省首家、全国第二家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21年以来,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该公司参与的大量项目压缩投资,旧项目结算缓慢,业绩持续下滑,资金回笼未达预期,资金链断裂引发严重债务危机。2022年5月12日,经债权人申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阶段,共有400余家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总额10.84亿元。同时,某生态公司尚有3.29亿元存量未兑付可转债、9000余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未处理,如不能妥善解决,将面临退市风险,影响上万名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某生态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流动性严重不足,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条件,但若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不仅会造成公司退市,还会影响中小投资者、可转债持有人、债权人等群体权益。该公司在生态景观工程项目施工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具备一定核心竞争力,若能引入投资人对公司进行重整,既有利于保障债权人清偿利益,更有助于企业恢复盈利,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预重整期间,法院指导临时管理人妥善解决可转债、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制定重整方案,引入5亿余元资金解决现金流枯竭问题,充分保障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9月9日,法院依法裁定某生态公司郑重进入重整程序。12月30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后的某生态公司股票价格大面积上涨,目前总市值已超过百亿。
典型意义:本案系预重整阶段通过实施“自发转股+提前赎回”方式全面处置可转债问题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上市公司是长期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不仅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也与中小投资者、债权人、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属地经济稳定发展,长期资金市场稳定等息息相关。本案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协同化解民营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使案涉企业顺利走出困境、焕发新生,有效保障了数万名中小投资者、可转债持有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数百名员工得以稳岗就业,实现上市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维护长期资金市场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多赢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南京某生化企业成立于2002年,具有生产农药百草枯的资质许可,所生产的百草枯在国内市场具有较高占有率。因百草枯对人体毒性极高,2016年7月1日起,国家先后禁止百草枯水剂、可溶胶剂等产品在境内销售、使用。此后,该生化公司虽然不再销售百草枯,但并未对此前已售出的百草枯实施召回,仍有该公司生产的百草枯流通于国内市场,存在较高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风险。基于上述事实,2023年2月,北京某环境保护中心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南京某生化公司回收其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百草枯。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马停止生产,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对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南京某生化公司在国家禁售百草枯后,仅停止销售百草枯并不可以真正有效防范风险,应对其此前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百草枯实施召回,以彻底有很大效果预防生态环境风险的积聚扩散,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日作出(2023)苏01民初425号民事判决,判令南京某生化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此前生产并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百草枯实施召回。一审判决后,南京某生化公司提起上诉,后因未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生效后,法院积极协调当地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同步组建联合工作组,指导企业制定召回、处置方案,并对召回、处置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认证,经确认,所召回的百草枯农药已全部安全处置。
典型意义:本案系全国首例涉农药召回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农药的安全使用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至关重要。国家历来格外的重视农药监管工作,专门建立了农药召回制度以预防潜在的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百草枯具有极高毒性,国家虽禁止了百草枯的销售、使用,但禁售前流通于市场或留存于农户手中的百草枯依然对生态环境、生命安全构成风险。本案中,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考量案涉农药的环境污染、公共安全风险和企业行为违规性,结合生产者所应承担的风险防范法律责任,创新消除危险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判令被告企业对此前销售的百草枯实施召回。同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共同监督指导案涉企业全面规范履行民事责任,做好农药召回的“后半篇文章”。
李某是某小区一楼居民。2021年该小区进行旧小区改造,暑期大雨,李某房屋进水,且前院后院积水严重。2022年7月大雨,李某房屋再次进水,屋内漏电跳闸,生活物品被水浸泡受损。李某主张,旧小区改造施工结束后,排水时有不畅,因前院路面呈东高西低的坡状,而李某房屋位于地势最低的西头,房屋进水严重。李某多次找某区房产服务中心请求修复下水道并协商财产损失赔偿事宜未果,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区房产服务中心修复下水道并赔偿其损失两万余元。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查认为,李某反映的问题不仅涉及其个人的合法权益,还关涉到小区居民的整体利益,应当引起重视。法院及时与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和属地司法局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查看发现,李某房屋仍有积水痕迹,存在相应损失。后法院联合属地司法局、基层组织及相关的单位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某区房产服务中心同意解决李某诉求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李某遂申请撤回起诉。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24年2月18日作出(2024)苏8601行赔初1号行政裁定,准许李某撤回起诉。案件审结后,法院并未就此止步,还积极协调推动属地政府牵头多个部门为该小区铺设了排水量更大的下水管网,小区排水不畅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典型意义:小案件关系大民生,本案是人民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民生案件的典型范例。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法院坚持把百姓的难事当作自己的家事,切实做到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为更好化解纠纷,人民法院依托属地行政争议调处平台,找准案件症结,加强释明引导,联动多方力量,深入现场办案,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同时,针对下水管道排水不畅这一矛盾纠纷产生原因,积极做好源头化解工作,协调推动属地政府牵头对小区下水管网重新进行设计、铺设,加大下水管网排量,打通了实质解纷的“最后一公里”,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十堰市城东水厂建设项目是十堰重点民生工程,近日,记者在项目建设现场了解到,该项目3.9公里输水管网明挖段已基本建设完工。
1月12日,城东水厂马家河水库下游近2公里输水管道明挖段,进入最后约300立方米的回填、挡墙堆砌收尾施工。这也是城东水厂原水管道明挖段最后一处作业点。
十堰市城东水厂建设项目位于茅箭区甘肃路以南、十堰医药有限公司以东、大洋五洲以西、十堰市十金汽车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北围合的地块范围内,占地153.55亩。整个项目分为厂区建设和连接水库原水管网工程。其中,原水管线米,起点马家河水库,终点止于城东水厂,由3.9公里的明挖段管道和两处输水隧洞组成,采取了压力管道,利用重力及虹吸原理输送原水。
原水管网现场负责人杨康介绍,排泥井是整个原水管网的最低点,在供水过程中用于泥沙沉淀,每隔一段时间,工作人员要用潜污泵进行清理,保证水的正常供应;排气井则是保证原水管网处于真空状态,依靠虹吸将水输送到厂区,从而正常供水。
杨康介绍,目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取水口连接工作,取水口目前采用的是直径1.6米的涂塑钢管,经过水库直径2.5米的输水涵洞,在涵洞里面新增了城东水厂的供水功能设施,保留了原有的泄洪功能和给吴家沟水厂的供水功能。
十堰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十堰市城东水厂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取水阀门井改造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原水提升泵房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管道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及智慧水厂系统等。目前,各项建设正有条不紊快速推进。十堰市城东水厂远期规划到2035年,将达到日产40万吨的供水能力。
近日,在泉州永春马跳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蓬壶自来水厂厂区,一栋三层楼的综合楼主体建筑已经建设完成,等待设备进厂。进水厂的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管理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也初见雏形。
“2025年的重点是设施安装和输水主干管剩下的几公里施工,以及从汤城到蓬壶汽车站这段两岸的小管网施工,计划2025年6月前完成。”马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供水工程部经理林水发介绍道,马跳供水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2.1亿元,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水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厂区的土建整体的结构、15公里管网,以及取水口工程壅水坝建设。
据了解,马跳水库供水工程位于蓬壶镇孔里工业园区,取水口位于马跳水库坝下河道,设计供水规模2.5万m³/d(2.5万吨/每天),供水范围为蓬壶镇镇区及周边村庄,并向达埔镇镇区预留供水接口。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促进永春县域次中心蓬壶镇的发展,解决蓬壶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同时作为县城备用水源,与永春第三自来水厂联合供水,有效解决达埔镇供水不足问题;通过水库丰枯水量的调节,保证下游5460亩农田的灌溉用水,提高蓬壶镇河道防洪标准,促进河道生态建设。后续库区综合经营发展,可辐射带动周边旅游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黄婷婷 陈小强 文/图)
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配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2024年12月底,完成配水工程管网约40公里,基本贯通了人民路、南黎路、龙山路、凤凰山路、东外环等市区的地表水配水管网主干线年喝上干净安全的引调水,淮北市康源地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市水务集团的统筹调度下,与各参建单位团结一心,有序推进工程实施。该项目结合供水管网布局现状和城市未来发展规划,重新分配了各区域供水量,优化了供水主干管网,建设了村镇供水主干管网,为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预留了条件,有利于促进淮北城乡协调发展。
通过工程的实施,全市饮用水地表水厂将替代地下水厂,通过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逐步实现地下水有效保护、有序利用。地表水厂建成后,地表水源采用全流程处理工艺,通过配水管网送至千家万户,全方面提升城镇和乡村居民用水水质。(记者王陈陈通讯员任小枫)
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和国际集团组成的联营体与业主尼日利亚卡齐纳州水务局签署卡齐纳供水改善项目EPC合同。
项目位于尼日利亚卡齐纳州首府卡齐纳市,为州政府重点民生项目,已被列入州政府重点开发项目清单。项目全长52千米,为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道路,主要内容有新建2个大坝、修复4个现存大坝和4个现存水处理厂、铺设150千米主干管网和560千米配水管网以及建设相关配套电力设施等,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卡齐纳州的城镇供水能力,满足城镇居民用水需求,并带动州内经济发展。
项目位于越南西宁省槟球县龙福公社,东接平阳省和平福省,东南接胡志明市,南接隆安省,西和北接柬埔寨。建设内容有项目的各类回收系统、分类系统、焚烧系统、危废填埋场、废水和废液处理系统的设计、采购和施工。
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提升西宁省及周边地区的工业与生活废物回收处理能力,减少废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推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持续促进当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平衡。
傅志斌:建立北京地下管线管网数字化“一张图”/赫天江:建议银川市雨污排水管网改造/2亿!河南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朱玥怡)1月13日,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环境资源界别政协委员、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傅志斌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自己今年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北京地下管线管网数字化“一张图”,提升超大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能力的提案。
“地下管网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当前地下管网综合统筹不足、底数不清、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不仅因行业分割、规划不统一造成‘马路开拉链’现象时有存在,而且因信息不明施工打爆管线等造成重大损失时有发生,地下管线管网成了城市易发的‘生病线’。”傅志斌告诉记者。
据傅志斌介绍,北京作为超大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密布规模庞大,运行时间不同管网状态复杂。构建北京市数字化地下管网“一张图”,以及基于“一张图”支撑的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新理念、新技术,是北京市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
为此傅志斌建议,在资料搜集及实际探测基础上,构建新一代管网数字化“一张图”。通过资料搜集和实际探测摸清家底,掌握地下管线管网的分布和行业分割管理现在的状况,以及实现协调管理存在的问题。
同时傅志斌提出,应发展地下管网与城市地下空间协同建造规划方法和集约建造技术,通过城市级、片区级、项目级与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的协调,通过与城市地下空间“同构”或“共建”,优化压缩城市地下管网单独占用空间,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降低城市地下管线维护成本,提升地下管线对城市的安全保障度。
宁夏银川市人大代表、西夏区委书记赫天江,在1月13日参加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发言。
随着降雨持续不断的增加,城市内涝风险隐患加剧,也对城市交通、供水线路和输电输气线路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据统计,仅在西夏区现有31处城市内涝积水点,如:西夏区文昌北街(怀远路—贺兰山路)、朔方路(文昌街—文萃街)路段,因地势低洼,道路下水管网淤堵等原因,每逢降雨天气就会产生积水,尤其朔方路怡祥小区门口、801园区及七天酒店门口路段内涝严重,积水最深达60公分,雨天极度影响周边居民出行,导致非常严重交通拥堵,带来安全风险隐患,急需实施雨污排水管网改造。
请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实施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改造更新、建设雨水调蓄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工程,逐步消除城市道路易涝风险路段。
请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对金波街、同心街、文昌街、学院路等重点路段及周边小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调蓄水池、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请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银川市水务局将镇北堡镇、兴泾镇、南梁农场、芦花台园林场等市区周边乡镇社区路网,纳入水污染防治、积水路段改造和给排水管道改造项目,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近日,河南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位于长垣市东北部,设计规模为8万吨/日,特许经营范围为山海大道以北的城区,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为人民币 20019.65 万元。本项目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4元/吨。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公开对外招标][公开对外招标]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对外招标公告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项目总体预算投资,本项目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4元/吨;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位于长垣市东北部,设计规模为8万吨/日,特许经营范围为山海大道以北的城区,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为人民币 20019.65 万元。
(5)项目运作方式:本次特许经营项目的标的资产为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其中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方式特许经营提标改造前形成的资产,采用委托经营方式将专项债券形成的提标改造资产的运营权转移给特许经营主体,整体采用 TOT+委托经营的特许经营模式。(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盈利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仔细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仔细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